动态管理办法实施半年 规范专家行为成效明显 257名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因违规被记分
信息来源: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1-22

  为规范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评标行为,维护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自2016年7月1日以来,我市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出台并实施了《北京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半年以来,评标活动秩序有了显著的改善,受到广大招标人、投标人和评标专家的广泛认可。

  《办法》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园林绿化局联合出台,于2016年7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规定,在评标专家的一个自然年内,按照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情节轻重及当事人主观过错大小等因素对其进行差别化记分管理,对其行为设定1分至24分的记分规则及相对应的处理措施。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依托《办法》的实施,从严管理建设工程评标专家,重点打击评标专家四类违规行为:一是不准时出席评标活动、不按要求存放通讯工具、无故不参加评标活动等违反评标纪律的行为;二是责任心不强,造成计分错误、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影响评审质量的行为;三是不认真履职,应当启动澄清说明和补正程序而未启动、借鉴或抄袭其他专家打分结果等影响公正履职的行为;四是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影响评标活动的严重违规行为。截止至2016年年底,全市共处理违规评标专家257名,根据评标专家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及专家管理相关规定,分别对其进行了口头警告、约谈或暂停评标资格等行政处理措施。此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的评标专家培训考核制度、准入清出制度,与新出台的评标专家动态管理制度形成三大监管制度,共同构筑我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的闭合护栏,切实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严肃纪律。目前,评标专家违规行为数量呈明显下降趋势,我市对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违规行为的动态监管工作已初见成效。

  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秩序,保证评标结果的客观公正,有效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市住建委还将制定评标专家动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多项措施,并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等多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继续构建和完善评标专家管理体系,确保评标专家依法依规开展评标活动。

 
本网站版权属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所有,所发布之招投标信息均依据交易中心职能并经招标人认可。未经交易中心授权的任何转载,交易中心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各有关交易主体在组织、参与招投标活动时,请以本网站(www.bcactc.com)发布信息为准。
本网站中的文章(包括转贴文章)的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它网站 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本网站转载于网络的资讯内容及文章,我们会尽可能注明出处,但不排除来源不明的情况。如果您 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更正。若未声明,则视为默许。由此而导致的任何法律争议和后果,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网站所转载的资讯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北京市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 版权所有 京ICP证170259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