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六区县工程开工前须先存扬尘治理金
信息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15-04-13

    今后,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和怀柔的建设工程在开工前,要将工程的扬尘治理专项资金一次性存入银行的专用账户中,在经过审查并同意后,才能分阶段支取款项用于工地扬尘治理。今天,市住建委就建设工程扬尘治理专项资金试点扩大征求意见。
    按照该制度,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当在商业银行开立扬尘治理专项资金的专用存款账户,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总费用作为建设工程扬尘治理专项资金一次性存入。
    施工单位如果要使用这笔资金,需要在工程建设四个阶段节点,向建设单位分阶段申请。在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现场监督、并会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审查、签字确认后,银行才会接到通知放款。
    据介绍,扬尘治理专项资金占工程总造价比例在1.5%至2%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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