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铁建设(2012)253 (2012-10-30颁布 有效)
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的通知
现将修订后的《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12年11月15日起施行。铁道部前发《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设〔2005〕146号)、《铁路建设项目Ⅰ类变更设计问责暂行办法》(铁建设〔2007〕111号)、《关于调整重大复杂Ⅰ类变更设计审查程序的通知》(铁建设函〔2009〕633号)同时废止。其他涉及变更设计文件与本办法相悖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
1.重大方案及重大工程措施标准
2.变更设计建议书
3.变更设计会审纪要
4.变更设计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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