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013年第四季度建设和运行情况,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已有651个设市城市建有污水处理厂,占设市城市总数的99.1%。
根据通报,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设市城市、县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3513座,污水处理能力约1.49亿立方米/日,比2012年年底增加处理能力约680万立方米/日。除黑龙江省尚志市、五常市、密山市、铁力市、海伦市,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6个城市外,全国建有污水处理厂的设市城市为651个,占设市城市总数的99.1%;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999座,形成污水处理能力1.22亿立方米/日,比2012年底增加了500万立方米/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进一步加快“十二五”规划任务实施。目前,《“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实施期限已经过半,尚未实现“期限过半、任务过半”的地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特别是建设进展相对滞后的城镇污水再生利用、污泥处理处置建设任务,要抓紧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技术政策等要求,加快推进,确保相关任务目标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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