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城市市政公用行业发生多起重大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造成严重威胁。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指出,在确保城市供水安全方面,各地要全面排查城市供水系统,强化输水管线、水厂、加压泵站等重点设施的安全防护措施。强化汛期地下水井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雨水污染地下水源。在加强城市燃气安全管理方面,各地燃气管理部门要督促指导燃气经营者对城镇燃气厂站、管网等设施以及燃气用户用气安全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进一步落实燃气经营者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的责任,增强公众燃气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在加强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方面,各地要强化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排水管线的检修维护,及时清淤管渠、检查井、雨水进水口,检修维护泵站,确保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对易发生短时径流量突增的地区、立交桥、地下构筑物、棚户区以及往年易涝点等重点区域,要落实城市防涝物资和强制排水设施,组织抢险队伍,加强暴雨期间的人员疏散、交通组织管理,确保能够快速有效处理内涝险情。
对于加强城市市容环卫行业安全管理,通知要求,各地规范清扫作业操作,严禁将道路清扫垃圾倒入排水窨井,确保清扫垃圾及时清运。及时开展垃圾处理设施的检查和维护,认真检查填埋场填埋气导排、防爆、灭火设施的设置,禁止火种入场,防止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发生。认真检查焚烧厂各类管道、阀门、设备等设施,防止因管道破裂、阀门损坏等引起的安全事故发生。认真检查垃圾处理设施渗滤液导排及处理等配套设施,防止因渗滤液外溢、渗漏引起水体污染事故发生。严禁拾荒者进入垃圾处理设施捡拾垃圾,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通知指出,要加强城市桥梁等市政设施安全管理,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安防设施建设。要加强井盖巡查,及时补齐或更换丢失、破损的井盖。对易发生冒溢地段的管道检查井,通过加装安全防护网等措施防止发生行人坠落伤亡事故。要充分发挥数字化城管系统在城市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提高市政设施运行安全管理效率。
通知明确,要加强城市公园安全管理,加强风景名胜区管理。公园内举办大型活动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报批手续,合理确定游客容量,做好人员疏导、消防安全和交通组织等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对公园内电瓶车、游船等游客运载工具和各类游乐项目的维护和检查,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公园内湖泊水系的安全管理,增设警示标志和安全救护设施,防止因野泳引发溺水事件。对各类城市绿地内树木的枯枝、残枝要及时清理,防止树枝坠落或树木倒伏引发伤人事件。各地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及景区管理机构要认真做好节假日、恶劣天气条件下游览活动的管理和游客的疏导、分流工作。对游人集中、情况复杂的地段,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执勤,严格防范,对游客、车、船及时予以组织和疏导。对景区内正在使用或施工的游览步道、栈道、护栏、码头、缆车、索道以及各种游船、车辆等设施,要进行认真排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对不符合要求或暂时不能消除安全隐患的设施和地区,应禁止使用或开放游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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