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8日-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在杭州组织召开招标投标制度建设工作会议,研究《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贯彻实施、招投标配套规定清理,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3号令)修订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法规司司长任珑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任珑同志指出,党的十八大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中,明确提出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在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中,强调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要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新一届委党组也强调要加强制度建设。招标投标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手段。加强招标投标制度建设,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也是落实新一届国务院领导和委党组要求的具体体现。此次会议研究的三项议题都是招投标制度建设中非常重要的工作,必须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在工作中加强协调配合。其中,《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贯彻实施关键是理清思路,按照职能转变的要求,妥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招投标配套规定的清理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存在不全面、不深入、成果不落实等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全面完成清理任务。同时,还要在清理的基础上研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招标投标制度建设的统一性和适用性。3号令的修订要从建立全国统一市场的角度出发抓紧研究,在设置范围和规模标准时既反映当前实际,又有一定的前瞻性。
31个省区市发展改革委承担招标投标职责的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积极发言,围绕三项议题介绍了本地区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还对国家发展改革委招标投标制度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
会后,任珑同志带队考察了浙江省海宁市、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对做好浙江省开展规范与创新招投标试点工作总结和下一步工作重点提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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