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招标投标制度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不断发展完善的。从上世纪80年代在部分建设项目试行到目前在投资建设领域广泛应用,在这个发展进程中,招标代理在促进招标投标法律政策实施,提升招标投标专业化程度,保证投资建设质量和效益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按照国务院部署和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招标投标法律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和改进行政监督,在培育和发展招标投标市场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十二五”时期,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将深入发展,经济结构转型将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都蕴含着巨大的市场需求和发展空间。招标代理作为投资建设的重要中介服务行业,必须紧紧抓住国家促进服务业大发展的良好机遇,继续为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维护规则统一。以《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实施为契机,组织开展招投标配套规定清理。年底前,要清理废止一批不符合《条例》规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特别是涉及行业保护和地方封锁的规定。同时,尽快组织修订招标投标配套规则,推动形成层次分明、相互衔接、内容完备的招标投标制度体系。
二是拓展公共服务。按照政府建立、规范管理、公平交易的原则,加快构建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积极推进招标投标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实现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加快综合评标专家库建设,组织开展国家综合评标专家库试运行。借鉴国际绿色采购经验,研究将节能减排、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要求贯彻到评标标准和政策制定过程中,扩展招投标政策导向功能。
三是加强能力建设。将资质管理与信用评价紧密结合,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动态监管和市场清退机制。推动招标代理向工程咨询、项目融资等服务领域延伸,逐步实现招标代理服务转型升级,提高招标代理服务的集约化水平。以落实职业资格制度促进招标代理专业化,实施从业人员注册和继续教育管理,提升从业人员能力素质。研究建立评标专家定期培训和动态管理机制。通过强化国际经验交流,加强行政监管人员在规则制定、监督执法、反腐败等方面的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监管效率。
四是支持行业自律。切实发挥招标投标协会在政府与市场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指导协会深入宣传贯彻招投标法规政策,完善自律机制,倡导诚信自律,反映行业诉求,促进公平竞争,逐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多层次约束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作者:李亢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副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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