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今天对外公布《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该管理办法的规定,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讯建设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同时,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存在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或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等情况的,可以采取邀请招标方式。
但是,通信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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