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力推电子招投标三大平台建设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02-09

   近期,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抓紧电子招标投标创新试点城市工作,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提高招标采购透明度和效率,以及节约资源和交易成本等方面的独特优势,以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为支撑,以点带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争取在2015年年底,建立以交易平台为基础,以公共服务平台为枢纽,以行政监督平台为保障,分类清晰、功能互补、互联互通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实现招标投标全过程及相应行政监督和公共服务的数字化、网络化,促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为全面推进全国电子招标投标工作积累经验。

    升级改造交易平台。交易平台方面,深圳已基本建成以建设工程、建筑企业、建筑从业人员三大数据库为基础,以招标投标业务流程为主线,结合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信息,对各类工程交易的报建、投标报名、截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工程备案等全部环节流程控制和业务处理实现了电子化。

    目前正在按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的技术标准与规范要求,结合招标投标业务实际,将行政审批和备案及其信息发布功能从原有的交易平台中剥离,调整系统架构和设计方式、增加流程定制,优化智能分析模型,完善平台功能,健全与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管平台数据接口和信息交换,同时着手培育和引入其他地区或社会经营的交易平台,并力争在一年内完成两家平台的引入,形成多交易平台公平竞争的格局。

    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平台。以现有的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门户网站和深圳市政务资源共享平台为基础,利用云计算技术构建跨专业、跨部门、跨地域的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与纪检监察、发改、财政、规划、国土、交通、工商、社保、税务等其他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和资源共享,整合各部门的招标投标信息、评标专家信息、从业企业及人员信息、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信息资源,丰富公共服务平台的信息内容,着手与国家及其他公共服务平台对接,拓宽信息来源渠道,不断充实并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夯实服务基础。

    拓展健全行政监督平台。按照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标准和深圳评定分离招标投标制度改革要求,改造现有招投标电子监察系统和行政监管系统,在现有电子监察基础上,加强与项目审核、财政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合同管理等环节的联动,完善对招标投标过程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投诉处理,实时发布行政行为实施依据、受理状态及办理结果等,构建全市统一的招投标行政监督平台,建立对招投标全过程的实时在线监管。

    推进系统技术规范和数据标准建设。积极参与《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管理办法》及其认证规范、《国家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接口规范》等标准的制定工作。同时,根据建设工程专业特点和深圳市实际情况,细化交易平台技术规范,促进行业标准的制定和推行。

    深圳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计划在20153月底完成系统集成、部署、联调、实例模拟,并与其他交易平台进行对接,20155月底前完成系统培训和内部验收;20156,系统投入试运行,并联系国家检测认证机构对系统进行检测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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