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招标代理制度的现状与发展
信息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时间:2012-09-14

   【论文摘要】 本文从招标代理事业的实践工作者出发,对我国目前招标代理制度的现状与发展进行了整理分析介绍,主要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在规范招投标活动中所起的重要作用、招标代理机构及业务的发展现状、国家对规范招标代理行业发展所实施的各项基本管理制度以及招标代理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分析等,以期业界探讨和交流。

 【关键词】  招标代理制度  招标代理机构及业务  现状与发展
   
  一、引言

  毋庸置疑,《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十二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日益增长和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各领域各行业的招投标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实践证明,采用和推行招标投标制度在提高经济效益、确保项目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招投标已逐渐成为了国内市场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交易方式和手段。而招标代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招标代理机构在贯彻推动招投标制度和规范招投标活动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国家对招标代理制度的逐步规范、完善和贯彻落实,我国招标代理活动正朝着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能够作为中国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做会议交流发言,本人深感荣幸。下面,就从招标代理行业的实践工作者出发,对我国目前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投标活动中所起的重要作用、招标代理机构及业务的发展现状、国家对规范招标代理行业发展所实施的各项基本管理制度以及招标代理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等进行整理分析,和大家一起探讨交流。

  二、我国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发挥的作用

  应该可以肯定,《招标投标法》实施十二年来,我国招标代理机构在宣传普及法律知识、规范市场竞争行为、促进公平交易、提高招标效率、节约建设投资、遏制腐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招标代理制度的推行,加快了我国工程建设管理方式向社会化、专业化方向转变的步伐,建立了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之间相互协作,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有效的工程管理运行机制。

  专业的招标代理机构长期从事专业化的招标业务代理活动,具有机构稳定和深厚的专业基础、有庞大的专家支持系统、有广泛的敏捷信息来源、有较为健全的招标管理制度和招标质量保证体系,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等优势,凭借这些独特优势,为我国招标投标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在积极宣传、贯彻实施《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方面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在任何情况下,符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是招标投标活动最基本的底限要求,也是招标投标活动规范性的前提。作为专业的招标代理机构,其实质工作就是通过对招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全面、系统和深入的学习和掌握,正确理解并在招标代理过程中全面贯彻实施。所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的过程中承担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2.在全面推广实施招投标制度和规范招标程序与行为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除少数招标人具有符合自行招标的条件外,绝大部分项目均采用委托招标的方式。从实质意义上讲,我国招标采购整个过程基本上是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所具备的法律、技术知识和执业能力决定了招标采购的成效。目前我国招标投标活动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应该与招标代理机构严格按照规范的招标投标程序操作是分不开的。

  3.招标代理行业的发展促进了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的改革。招标代理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不仅造就了我国招标管理制度自身向社会化、专业化的发展,而且促进和加快了工程建设管理方式向社会化、专业化方向转变的步伐,建立了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之间相互协作、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工程管理运行机制,推进了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的改革。

  4.专业的服务大大提高了投资效益和工作效率。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招标的专业队伍,为委托人提供了全方位服务,使招标采购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少走弯路, 降低了工程造价,减少采购成本,提高了项目招标的成功率和招标质量,据不完全统计,经招标代理机构代理的招标项目平均节资率在15%以上,为委托人和国家节省了大量投资,缩短了建设周期。

  5.依托中介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招标腐败的机会。与招标人自行招标相比,委托专业的招标代理机构,运用法定的招标程序对招标环节和文件质量进行控制和规范,能够有效避免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制定的随意性和倾向性,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防范招标流于形式和招标人内幕操作的可能性,对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同时,国家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教育和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对招标腐败从思想源头上起到预防和警示的作用。 

  三、我国招标代理机构及业务的发展现状

  1、招标代理机构的产生、性质和职责

  (1) 招标代理机构的产生。众所周知,招标代理服务是伴随着我国招投标制度的不断推广实施而产生的,也是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发展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必然产物。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开始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进行投资建设,按照世行要求,采购必须实行招投标制。由于许多项目单位对招标投标知识了解甚少,缺乏专业人才和技能,所以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应运而生。随着2000年《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实施,正式确立了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律地位,招投标制度得到了全面推行,也为招标代理机构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契机。
 
    (2)招标代理机构的性质。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这是对招标代理机构法律性质的界定。而招标代理机构的权利与义务应该是按照招标人的委托合同约定和法律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规定,组织完成招标投标和与之相关的咨询活动,并按照约定和法律规定收取服务费。为确保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否则容易导致政企职责不分,造成代理行业的不公平竞争。

   (3)招标代理机构的职责。招标代理机构的职责或称服务范围,是指招标代理机构在代理业务中的工作内容和所承担的责任。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及今年2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其资格许可和招标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招标代理业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范围,一般包括拟订招标方案、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含资格预审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组织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及有关澄清和修改、接受投标和组织开标评标会、协助招标人定标、评标报告的报送以及发放中标通知书、参与后期的合同签订等招标人委托的咨询服务。另外,对于一些工程招标项目,根据招标人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可在工程造价资格许可的范围内同时提供编制相关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或标底的服务。    

   2、招标代理机构及业务发展的现状与趋势

  (1)从招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数量来看,目前我国招标代理事业已进入了蓬勃发展期,招标代理机构日益成为活跃在招投标活动中的重要咨询力量。根据中国招标投标协会2011年《招标代理机构发展现状调研报告》统计数据显示,到目前为止,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格(主要包括中央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以及通信建设项目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中介机构,全国约6000家,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上百万。

   (2)从招标代理机构业务的发展方向来看,绝大多数招标代理机构逐步由单一业务向多元业务方向转型。根据住房与城乡建设部2007年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调研报告显示,在全国4802家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中,单一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占招标代理机构总数的26.3%,兼营其他工程咨询业务(如造价、设计、监理、房地产评估等)的招标代理机构占招标代理机构总数的73.7%。以与《招标投标法》同步发展的国信招标集团为例,经过十二年的创新发展,除主营招标代理业务外,服务范围已涵盖工程咨询、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国际贸易、拍卖、投融资咨询、软件开发与网络信息服务等,成为国内规模最大、行业影响力和综合服务能力最强的招标咨询机构。

   (3)从招标代理机构拥有的招标资质数量来看,我国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业务已从单一类向综合类方向发展。根据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最新统计数据,2010年度参加统计的全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共4799个,其中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招标资质的企业占3339家,约占所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总数的70%。同时据中国招标投标协会调研统计,在全国约6000家招标代理机构中拥有四个以上招标资质的企业有36家。    

  (4)从招标代理金额的逐年增长态势和涵盖范围来看,我国招标代理业务已基本覆盖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其中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率最高。中国招标投标协会2011年调研报告显示,据初步估算,目前全国招标代理机构年招标额可达13.90万亿元,与2009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2.46万亿元相比,招标代理率达到61.89%左右。

  根据建设部最新公布的有关数据显示,目前,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近5000家,从业人员达33万人,年平均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5万亿元,和每年建筑业的建设规模基本相匹配。2010年度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49505.3亿元,与2009年同比增加51.8%。其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40441.79亿元,占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的81.69%;招标人为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35118.39亿元,占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的70.94%。

   (5)从招标代理收入及利润情况看,由于存在恶性竞争,招标代理收费过低行业整体利润率不乐观。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最新统计数据分析,2010年度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营业收入总额为1267.75亿元,营业成本合计1088.70亿元,利润总额合计145.54亿元,负债合计5055.31亿元。据此推算行业平均毛利润率为11%,如果按照行业净利润计算的一般规律,毛利润率在30%以下的,其净利润率应该在7%以下。由此可见,近年来招标代理行业整体收益情况不容乐观。

   3、招标代理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当然,在实践中,由于我国招投标领域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行业保护和区域封锁,招标代理机构及业务的正常发展受限比较严重。应该处于重要地位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所拥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责任存在不对等,招标从业人员边缘化问题还是较为突出。招标代理工作往往受制于招标人、多重的行政监督机构以及地方各自为政的制度体系的约束,其依法执业的独立性不强。       

  同时,招标代理机构本身也仍然存在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的问题,如部分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专业化服务能力不高、代理行为很不规范、缺乏职业道德、采取恶性竞价手段等等。如何正确引导招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重新树立新的形象,促进行业内部的良性竞争,这是我们国家今后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的工作重点。

   四、国家对规范招标代理行业发展实施的基本管理制度

  1、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管理制度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依照法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在我国,从招标项目属性以及国家对招标代理资格管理的角度来说,可以分为中央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政府采购、通信建设项目等五类招标代理机构。针对以上不同类型的招标代理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制定了相应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如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国家发改委《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认定管理办法》以及商务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管理办法》等,对各类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资质等级、业务范围等做出了限制性规定。事实上,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的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取得以上多项代理资质的情况是非常普遍的。

  可以说,国家出台有关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管理方面的规定和具体实施,对提高招标代理机构的整体素质、规范招标代理市场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制度

  目前,我国对招标代理服务实行统一的收费管理,国家发改委制定颁布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三个文件。

  根据文件规定,我国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计费基数为招标项目的中标金额,计费方式采用差额定率累进制,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规定标准的20%,原则上实行“谁委托谁付费”,如果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设定了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收费标准以及各类项目一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最高限额;明确了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含附带的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或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费用。

  在实际操作中,经三方在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约定,一般向中标人收取,同时趋于竞争的压力,最终收费标准低于法定浮动范围的违法情况趋于普遍。根据招标代理行业的应用实践和普遍反映,有关收费管理办法以及规范收费行为的具体措施有待修改完善和落实。

  3、招标代理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

  为健全招标投标失信惩戒机制,推动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十部门于2008年6月18日联合印发《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建立了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对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在内的招投标参与主体违法行为所做行政处理决定的记录必须进行公告。其中最严厉的处理决定将可能暂停或者取消招标代理资格。这对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行为起到了直接的警示作用。

  4、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统计制度

  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尚未建立统一的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统计制度。只在少数地方或行业出台了某一类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方面的规定,如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于2008年9月制定发布了《关于报送2008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正式建立了全国性行业性质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制度,目前此项制度一致在延续执行。这远远不能适应和满足政府监管部门和招标人对代理机构的信息鉴别和动态了解的需要。据悉,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正在制定行业会员《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制度》,并于2009年9月向会员单位公开征集意见,但目前尚未发布实施。

  5、招标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为提高招标从业人员的素质,2007年,国家发改委和人事部已批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招标师职业水平考核制度,中国招标投标协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自2009年开始目前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已举办了三次,取得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的全国已有2万多人。职业水平考核制度为提高招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建立职业资格制度,迈出了重要的步伐,对提高招投标行业的整体素质将起着不可估量的积极作用。

  自2010年5月开始,国家推行了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实行登记服务管理制度,建立了专门的中国招标师登记服务系统,为全国招标师提供网上注册登记、考试成绩查询、电子证书颁发、从业监督等一系列服务的平台。受国家发改委的委托,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于2011年制定发布《招标师职业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并规划制定了招标师继续教育课程体系。通过对招标师的继续教育以及动态管理,保证从业人员具备良好的业务水平和执业道德。

  为落实《招标投标法》要求,进一步提高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强化职业责任,规范职业行为,《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拥有一定数量的取得招标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本条规定标志着国家正式建立了招标职业资格准入制度。通过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建立,为推动建立各招标代理资格标准的统一互认机制创造了非常重要的基础条件。

  五、对我国招标代理行业未来发展的趋势分析

  根据我国招标代理机构及业务的发展现状以及国家对行业管理的具体制度与新的管理方向,个人认为,今后我国招标代理行业的发展趋势会呈现以下特点:随着国家全面推行电子化招投标制度以及标准化管理程度的提高,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培育专业化能力和创新发展能力才能适应生存,一些中小型的业务单一招标资质单一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具有竞争优势,大型的综合类创新类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成为招标代理行业的主力军。同时,国家对招标代理行业的监督管理也将趋向集中和统一,招标代理行业未来发展应该更加规范、健康、持续和有序。

  六、结语

  总而言之,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我们会积极配合和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诚信遵守各项规范招标代理的管理制度,为我国招投标事业的长足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国信招标集团总裁 袁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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