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类招标项目评标环节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1-09-28

作者:吴振全、顾亚红、杨振军、王超

    引言 
    工程类项目评标是招标组织工作的重要环节,从招标程序看,评标前的环节均可理解为评标准备阶段,评标后的环节是落实评标结果的招标项目收尾阶段。当工程招标项目进入评标环节,标志着该项目进入关键时期和实质性阶段。评标环节可以集中反映项目进展过程中已出现的问题,同时也能够消纳和解决项目可能存在的问题,评标环节不仅关系着招标项目的进展,也影响着工程后期的实施。笔者从招标组织工作经验出发,总结评标环节中存在的常见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
    一、评标环节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日常工作之一就是组织规模大小不一、专业内容不同的各类评标会。在评标会组织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各类问题,归纳为几下几类。
    (一)评标办法“千篇一律”。
评标办法是评委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的重要依据,是开展评标工作的核心文件。但是,在招标文件中经常出现评标办法“千篇一律”的现象,即项目虽不同,但评标办法的内容和格式基本相同,仿佛使用一个套路,缺乏针对性。评标办法缺乏针对性,往往使得评委会难以发挥其评审作用,影响评标结果的科学性与准确性。
    (二)评标过程“形式主义”
    在评标过程中,流于形式而不注重技术细节的评标时有发生。这是由于评标内容缺乏技术专业性。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第一是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描述不深入,表述不够准确和清晰。第二是某些评委会成员的业务素质不高和技术能力不足,不能依据项目技术要求和评标办法实施独立评审。第三方面是评委会成员评审态度不够端正,缺乏责任心,盲目追求评标效率而对招标文件的理解不深入,导致评标数据出错,评审没有发挥实质性作用。
    (三)评分方法“顾此失彼”
    评分方法制定的目标一方面是要解决投标方案间相互比较的问题,另一方面是找出最大限度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方案的问题。如果在评分方法的设置上,没有抓住主要因素,或在分值设置上顾此失彼,那么必然影响评审结果的科学性与准确性,进而影响招标工作公平与公正。在现阶段广泛使用的综合评分法中,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深入思考与研究:1)主观与客观分值的分配比例问题;2)一般性与特殊性评审因素分值分配比例问题;3)整体与细节性评审因素的分值比例问题;4)技术、商务与经济分值的比例问题。
    (四)评标程序“有失规范”
    以施工评标为例,在评标程序方面评委会在如下方面容易出现问题:第一是算术性修正与初步评审的先后顺序问题。第二是必要合格条件评审(资格审查)与初步评审的先后顺序问题。第三、暗标评审与初步评审的先后顺序问题。第四、基准价合成与初步评审的先后顺序问题。这些“顺序”问题不但关系到评标程序的严谨性,更关系到整个评标工作的有效性,在程序上出现问题,会导致评标结果发生变化。
    (五)评标材料“形同虚设”
    在评标中,提供给评委会参照和利用的评标材料有多种,不仅限于招标文件,还包括项目招标前期的论证报告、图纸、技术规范等。充分利用好评标材料,将缓解评委会相对招标人项目信息不对称的缺陷,有利于评委会全面掌握项目有关的信息,充分地发挥评委会成员个人能力,为准确评审提供有力支持。然而有些评委会并未能充分利用这些材料,从而影响了评审质量。
    二、解决评标环节问题的对策建议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于评标环节存在出现问题应引起重视,并且力争在评标前期充分预计和化解可能出现的问题。笔者就文中所指出的上述问题提出一些对策建议。
    (一)评标办法须具有针对性
    弄清评标办法针对性就是理解该项目与其它项目的差别,紧紧围绕该项目特征,找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关键点和难点,才能对该项目的评标更有针对性。弄清评标办法针对性,不但要充分了解招标人对工程的具体要求,更需要结合评标委员的评审能力特长。既要明确评标的目的性,又要把握好评标的基本原则。既要注重书面评审,又不拘泥于固有的评审形式。
    编制有针对性的评标办法,要做到评审目的和招标人对项目要求相一致。在评审原则制定上,除设立常规基本原则外,还要定立与项目相适应的商务、技术、经济评审原则。在技术评审上,要使得技术标评分办法和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内容相呼应。在商务评审上,要使得评审内容和投标文件商务组成相协调。在经济评审上,要注重投标报价分析评分机制的建立。在形式评审上,要精简部分意义不大的“格式化”、“形式化”的符合性和响应度评审条件,以提高评审效率。一份有针对性的编制评标办法,能够使得评委会有的放矢的开展评标工作,从而抓住评标关键点,提高评标效率,为评委会向招标人推荐最适宜本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创造条件。
    (二)评标过程务必具备技术专业性
    评标过程的技术性与专业性取决于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评委会成员业务能力以及评审态度三个方面。首先,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要深入。这需要对项目实施的前提条件进行客观描述,对项目的实施效果和目的进行准确表达,对项目的技术路线和措施提出清晰的要求,既要求投标人对项目实施中关键点进行阐述,也要求投标人提出针对项目难点问题的技术措施或方案。其次,评委会成员应具有与评标工作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技术能力,切实能够根据招标技术要求和评标办法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评委成员应依技术要求提出自身见解和观点,能够对各类投标技术条件和措施或方案进行把关,既要知晓技术方案的通行做法,也要了解投标市场和业内行情。既要注重投标方案的横向比较,也能够指出投标方案自身不足并提出改进意见或优化建议。既要评价投标方案的可行性,还要具有对项目难点和风险进行预测与评估的能力。最后,评委会应端正评审态度和具有责任心,既要站在为项目单位服务的角色上实施评标,也要本着为工程后期排忧解难的意识上开展工作。在评审过程中应始终胸怀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好评标义务。
    (三)评分方法应做到公正与科学
    第一是主观与客观分值的分配比例问题。主观评审是基于评委个人因素所掌握的评审分值,主观分值的设定集中在评委能够采用经验判定的评审因素上,是定性评审内容,有利于充分发挥专家技术智慧与评审能力。显然,对于技术要求高、工艺复杂的项目,提高主观评审因素的分值比例有利于评委会实施有针对性地评审,相反对于技术要求简单的常规项目,提高客观分值比例,可以减少主观评审的误差。在评分方法设置过程中,应依据项目具体性质,努力分析评审因素的主要与次要方面,以及根据评委会的组成特点给出公正科学的分值。
    第二是一般性与特殊性评审因素分值分配比例问题,在工程项目评审中,一般性评审因素以满足本工程的基本要求为宜而进行分值分配,在不排斥投标人的原则下,应加大特殊针对性评审因素的分值比例。
    第三是整体与细节性评审因素的分值比例的问题。在以设置整体性评审因素为主的基础上,应适当提高细节性评审因素的分值,特别注意影响工程项目全局的关键技术细节以及体现项目负责人能力的商务细节等。
    第四是技术、商务与经济分值的比例问题,这往往基于对项目特征以及工程后期管理的分析而定,应在能够体现项目主要特征、难点及关键点方面设置较有优势的分值比例,从而预防出现“舍本逐末”的评审效果。
    第五是固定阶段分值、区间浮动分值、内插分值分别常用于客观、主观和量化评审。在分值设置上应尽可能做到:对固定阶段分值设置要细化,对区间浮动分值的描述要详细,对于内插分值也要针对项目特征研究采用线性还是非线性内插的方式。
    (四)评标程序一定要严谨周密
    评标程序的严谨性问题不容忽视。
    第一是算术性修正与初步评审的先后顺序问题。评委会在初步评审后对投标文件进行算术修正不符合评审程序的约定,算术修正属于评审准备阶段的工作,由于初步评审已经进入评审的实质性阶段,因此算术修正应放在初步评审之前完成。此外,在算术修正前评委会应认真阅读初审条件,查看是否存在不支持算术修正的条件。目前评委会成员对于对算术修正是否属于对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的问题上存在分歧,因此评委会是否在评标中进行算术修正首先达成一致并持谨慎态度。
    第二是必要合格条件评审(资格审查)与初步评审的先后顺序问题。在资格后审的评标中,虽然投标申请人在开标会中实施了投标行为,但只有通过必要合格条件评审的才具备正式投标人资格。而初步评审应是面向投标人的评审,因此必要合格条件评审应先于初步评审。但在邀请招标中,必要合格条件评审只作为资格复核条件评审的情况除外。
    第三是暗标评审与初步评审的先后顺序问题。一般地,评委会在未进行初评的情况下首先进行暗标评审。严格来讲,这不完全符合评审程序中评审顺序与评审逻辑。对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的暗标评审是徒劳的。评委会应首先进行初步评审,对于未通过的投标人,不应再评审其暗标编号所对应的投标文件。
    第四是基准价合成与初步评审的先后顺序问题。有时,评委会在进行基准价合成时,往往只排除超过本项目拦标价而导致废标的投标人报价,而忽略了不应将未通过初审的投标报价也参与基准价合成的问题。由于经济标评审属于详评,这种情况将导致未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参与详评,这样的经济标评审结果显然有失公平。在评标会准备阶段,当评委会成员熟悉评标办法的时候,应注意上述问题。
    (五)评标材料力求充分利用
    本文所指的评标材料是评委会实施评标工作的辅助工具,具体而言主要分为四类:第一是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材料,如图纸、勘察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通过这类材料,有利于专家掌握项目详细情况,找出工程项目的具体要求,从而实施有针对性地技术评审。第二是政府部门对项目的批复文件,如用地许可、规划许可、投资许可、环境交通许可等。评委会通过参考这类文件,把关项目投标方案是否符合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第三是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这类文件一方面指导评委依法开展评标工作,另一方面也用于对评审过程文件的合法性进行把关。第四是工程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准则等材料。依据这类材料,评委会针对投标文件的技术细节或方案的合理性与规范性提出具体的技术改进措施和建议。要做好评标材料的利用工作,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评标前做好评标材料的准备,一般而言,上述第一、二类材料应由招标人负责提供,第三、四类资料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给评委会。此外,评委会在评标中要形成信息资源利用的相应机制,在资源查询上有必要的分工与合作。随着信息化的不断发展,建议开发计算机评标辅助查询系统,为评委会提供更为高效、便捷的评标信息查询服务。
    结语
    在招标组织工作中,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不断总结评标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不断积累经验,努力规避问题的发生,同时要积极研究对策措施,思考有利于工程项目后期管理的工作方法和机制,研究有利于评委会在评标中针对中标方案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的机制,研究如何结合工程后期实施效果,对评标意见和建议进行验证和评价的机制等,这将使得评标环节在工程上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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