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建立会员单位联络员通讯制度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2-07-16

      截至6月底,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所属会员单位全部完成了联络员登记表的报送工作,基本建立了了联络员通讯制度。

      联络员通讯制度的建立旨在促进协会与广大会员单位的交流和沟通,便于协会了解会员诉求,进一步加大协会对会员单位的宣传和推介力度,实现协会为广大会员提供更多、更好服务的目标。

      联络员通讯制度的建立将进一步加强协会与会员单位的联系,为协会今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协会将以各会员单位确定的联络员为信息基点和依托,积极开展本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和招标投标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的研究;切实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坚持进行行业自律和管理,反映会员的要求;组织会员之间进行经验交流,开展理论探讨研究,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市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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