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促进协会与广大会员单位的交流和沟通,及时收集和反馈会员诉求,加大对会员单位的宣传、推介力度,更好的为广大会员提供服务,结合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6月1日起建立会员单位联络员制度,现作如下通知:
一、联络员的确定
1、协会会员单位指定本单位一名工作人员兼任协会信息联络员,配合协会开展各项涉及各会员单位的工作。联络员制度建立后,协会开展工作需与各会员单位交流时,主要对口联络员进行联系。
2、请各会员单位填写《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会员单位联络员登记表》,并于2012年5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传真或寄信等方式,反馈至协会秘书处。会员单位联络员登记表下载地址:北京市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www.bcactc.com),协会通知栏目。
二、联络员的主要职责
1、收集、整理、传递本单位、建筑业、协会的重要信息;
2、及时与协会进行沟通,提出推进协会工作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并将会员单位意愿和要求反映给协会;
3、积极组织单位工作人员撰写工程管理、招标投标专业文章,并向协会编辑部投稿;
4、及时将协会发布的各类通知、信息资料等传递至单位相关负责人;
5、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有关学习研讨、工作交流等活动,并按时参加协会联络员工作会议,并向所在单位领导或相关负责人汇报联络员会议精神,提出落实联络员会议精神的建议、措施,并抓好落实;
6、其他需要联络员研究、沟通、协调、承办的事项。
三、联络员的基本条件
1、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文字表达和沟通能力;
2、熟悉本单位开发项目情况,业务能力强;
3、熟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政策和法律法规。
四、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俞
电 话:010-82370916 传 真:010-82370916
电子邮箱:bjacpb@163.com 邮 编:10008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南518室
(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感谢各会员单位对我协会工作的支持!
附件:1、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联络员管理办法
2、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会员单位联络员登记表
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2012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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